据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为进一步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,推进我国利率体制改革,促进经济增长,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宣布:从1998年10月31日起扩大对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。
根据有关决定,商业银行、城市信用社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将由现行的10%扩大为20%,最低下浮幅度百分之十不变;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%扩大为50%。
[值班总编推荐] 用你我的匠心,托举起繁盛的中国
[值班总编推荐] 把握新形势 擘画新蓝图——习近平...
[值班总编推荐] “健康丝路”为上合注入新动力
启蒙和审美的双重交响
【详细】
秦嗣德:中国传统水墨艺术的人文语境
劳动铸就中国梦
以高质量网络法治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
手机光明网
光明网版权所有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